小学教师处罚“告密”学生 咋这么多人点赞?

2017年12月27日 小学 没人吐槽 3071次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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惩罚“告密者”引讨论

11月14日,王悦微班上一名学生带巧克力来学校,被同学举报。身为班主任的王悦微了解情况后发现,举报者原来是勒索巧克力未遂,告状时还专挑对自己有利的话讲。

“你带零食来学校,是不对。”她对那个被没收了巧克力的同学说,转头又批评举报者:“你以告老师来威胁同学,问人家要好处,更可耻!”处理结果是,她让被举报者当着举报者的面吃掉了巧克力。像往常一样,王悦微发微博分享了这个小故事。没成想,几天后就上了微博热搜。

王悦微的微博@我们1班约有59万粉丝,认证信息是“知名教育博主,头条文章作者”,内容主要是分享她的日常工作和感悟。从11月14日至12月21日,“巧克力事件”的原发微博被转发5600余次,评论4000多条,点赞量超过两万次。

网民看法不一:一是有人认为学生依据学校规定,向老师举报违规应该支持,可以培养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。二是“告密”的学生年龄还小,不一定有恶意,不必小题大做。持第三种观点的网民占了多数,他们认为王老师敢于对告密风气说不,应该点赞。

还有网民回忆了上学时被告密的往事,表示鼓励告密在老师中并非个例,有些事甚至成了“童年阴影”,希望教育界思考如何处理学生告状的问题。

此时,多家媒体开始报道和评论,一些传统媒体、商业门户网站的教育、育儿频道也转载了部分新闻,或发表专栏文章、援引国外的处理经验。

争议:举报还是告密

区分举报和告密,成为随后讨论中的焦点。11月18日,王悦微在澎湃新闻上发表文章《学生告状很正常,但不能以此培养告密者》,并通过澎湃新闻发布。她详细区分了三种学生告状的类型:一是出于儿童朴素的道德感;二是因为自己的利益被侵犯;第三种才是出于嫉妒或威胁的动机要告状,损人利己。对学生告状,不能一概而论之,简单归纳为“告密”,这是不公平的。

前两种情况下她是支持告状的,第三种才堪称“儿童版告密”,值得警惕。她写道:“我们绝不能培养学生来做告密者,这是很可怕的……我希望学生举止文明,班级井井有条,但我不希望通过同伴之间的相互告密来掌握他们的动向。”

@我们1班在同日发出了这篇文章,自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同步传播,再次推升了舆论热度。此后,舆论情况有了一定变化。

首先是对王悦微做法的争议有所减少,网民观点向“要区分举报还是告密”趋同。

其次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,思考和讨论向纵深发展,例如呼吁老师接到告状后要正确处理,也要提高孩子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,避免依赖告状解决问题,反思成人社会的不良风气。

还有专家学者从教育学、心理学等角度提出分析和建议。媒体观点也有这种变化,但共识度不及网民,仍有媒体对王悦微的做法提出商榷。

媒体评论摘要

《武汉晚报》:负责任的教育不该鼓励“告密”

从对当事老师一片点赞声中,不难发现对“告密者”和告密行为的排斥和反感,符合公众普遍的情感。不过略有遗憾的是,纵观过往的相关报道,把学生之间的“告密”作为一种管理手段,甚至事实上形成鼓励的教育方式,也时有出现。就此次发生的事件而言,我们为学生能有这样的老师而欣慰。而在更广的范围内,当事教师所秉承的教育理念和处理方式,也是在提醒教育从业者反躬自省。

《北京青年报》:“告状”教育背后的真问题

培养学生成为一名优秀的青年,需要教育学生明白自己的权利和责任,同时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。这要求学校要有现代治理结构。实行现代治理的学校,最根本的就是明晰办学者、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界限,如此才能充分保障学校的自主办学权、教师的教育自主权和受教育者的平等受教育权。

《钱江晚报》:小学生告状很正常,别过分解读

网民理解有误,在于站在了成年人视角来看待这个问题。实际上,小学生不会有那么多的考虑。他们找老师告状,有时候只是基于简单的是非判断,比如认为大家都要遵守学校和班级纪律,或者是因为自己受了欺负(诉苦),这并不符合告密的真正含义。换言之,哪怕找老师告状和告密的行为表现类似,其心理动机和目的也有着本质区别。否则,举报和告密岂不是一回事?

红网:“惩罚告密者”也要分清告密动机

学生若是出于私心来告密,老师可以不给他以表现的机会,或者私下里跟他沟通,让其以后不要这么做,但万万不能在全班面前指责他的不是,否则,学生会怎么看待他?他以后又该怎样与同学相处?除此之外,一个班级最重要的是信任感和安全感,这点确实不假,然而学生的正义感和班级良好的秩序和风气,同样都该呵护。

网民评论摘编

@那颗瓜娃娃:“低年级小学生群体里多发的那种鸡毛蒜皮式告状,遇到这种告状不必多深究什么,很多时候小孩对老师说完,就心满意足地走了。他并不想要老师真的来解决什么,就是想来倾诉一下而已。”这种情况时常遇见,有时候我还来不及说些什么,孩子诉说完,已经一溜烟儿不见了,我想说的还来不及表达,又无奈又好笑。

@青菜肉包子:高三的时候每周班主任都在班里搞匿名投票,一节课的时间全班一起写纸条交上去,每人必须写5个不遵守纪律的。每次我们后排的同学都是相互写,写1个自己名字和其他4个同学的名字。因为不用看就知道肯定是我们得票最高。那真是一段痛苦的回忆,快10年了我们同学聚会还经常会说起这件事。

@四月二日:日常教学中,相当一部分的纠纷就是类似这种事情。如果身为大人,没有倾听儿童诉说的耐心,只有简单粗暴的裁决,那是解决不了问题的,也无法得到孩子的认可。所以,面对孩子的告状,最重要的就是花时间和耐心来仔细地听孩子说,详细地了解经过,才能做出公正的裁决。对儿童来说,这种公正很重要。

@墨虎蔷薇:最后的处理值得商榷,不让往学校带零食就是不能带,不能因为老师主观觉得抓人小辫子威胁别人的同学很可恶,就改变班级的规则让带零食的同学当着别人面吃完。应该没收或放学原样带回家去。哪怕在校门口吃都行。

舆情点评

很多人都有“告诉老师去”的经历。这需要一分为二地看待。

一是正如专家和网民所说,小孩子“爱告状”在幼儿期比较明显,是心理发育和人际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的正常现象,是幼儿期独立处理问题能力不够的表现。他们或是寻求成人的帮助和保护,或是期待认可。这不必上升到道德层面,而是需要明确孩子告状的动机,靠提高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来淡化告状意识和依赖心理。

二是动机问题,孩子利用告密威胁同学需要重视,举报的那名同学或许没有成年世界的恶意,不必过度解读,“告密者”的帽子对于孩子来说过于沉重,但这并不说明不需要教育引导。要从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,有责任监督他人遵纪守法,同时还要尊重他人的隐私,珍惜友情,学会沟通,这同样是规则意识的一部分。制止、直接举报违规行为和以举报为由要挟不是一回事。作为成人,也要反思自身有没有类似问题,孩子会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成人行为的影响,并逐渐反映出来。教育工作者更不能混淆这些概念,日常工作要拿捏好分寸。

告密之所以不得人心,是因为会导致人人自危,失去人际基本信任,冲击人的价值观。在历史上,如周厉王的“道路以目”,明朝的“风闻言事”,有过不少教训,在现代社会仍有借鉴意义。当然,这并不是鼓励包庇纵容,需要我们把握好个人权益、公共利益、公序良俗等几个方面的尺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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